

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计划(Regulation 6(2) Fast Track)是塞浦路斯移民局(Migration Department)针对第三国公民推出的“投资者快速通道”移民许可(Immigration Permit)类别。申请人满足规定投资与资质条件后,可获批长期在塞浦路斯居留的资格。
申请人需同时满足:①至少30万欧元合规投资;②稳定收入门槛;③无犯罪/保险/不就业等资质要求。
1、投资路径(四选一,至少€300,000)
A.住宅房产:向开发商购买首售住宅(房/公寓),价值不少于€300,000(另加增值税VAT)。
B.其他不动产:购买办公室、商铺、酒店或相关地产项目等,合计价值不少于€300,000;可接受转售(resale)。
C.公司股权:向在塞浦路斯注册并实际经营、具备实体存在、且雇佣至少5名员工的公司注资/增资€300,000。
D.基金单位:投资€300,000于塞浦路斯集体投资组织(如AIF/AIFLNP/RAIF)单位,且相关投资应持有于塞浦路斯。
重要规则:如申请人处置(alienation)已获批所依据的投资而未立即以同等或更高价值的合规投资替代,可能导致移民许可被取消。
2、年收入门槛:申请人须证明拥有可支配的“安全年收入(secure annual income)”不少于€50,000。
3、资质(Quality criteria)与通用要求
无犯罪:申请人及配偶需提交原籍国及居住国(如不同)的无犯罪记录证明(并按规定更新)。
医疗保险:申请人及受抚养家庭成员需持有覆盖住院与门诊的医疗保险(或符合官方认可的医疗保障安排)。
不受雇声明:申请人及配偶需确认不拟在塞浦路斯从事受雇工作(例外:作为其投资公司的董事)。
资金流:用于投资的资金需能证明来自境外转入塞浦路斯(并满足付款账户与收款账户在塞浦路斯金融机构的要求)。

方案确定:选择投资路径(A/B/C/D),完成资金路径与材料清单规划
完成投资与付款凭证:按要求签署合同并完成付款/转账,保留官方认可的付款凭证与产权/合同备案材料
递交申请:申请人本人到移民局(Migration Department)递交,或由授权代表预约后递交;提交申请时缴纳政府费用
审理与决定:材料齐全且无公共秩序/安全疑虑时,官方预计审理周期约 2 个月(以个案为准)
获批后落地要求:如申请人在获批时居住在境外,需在获批后 1 年内在塞浦路斯建立居住,否则移民许可可能失效
维持资格:如连续离开塞浦路斯满 2 年,或取得他国永久居留,移民许可可能失效;同时需持续维持合规投资及相关要求
换卡:居留权通常为无限期有效,但居留卡一般 10 年到期需更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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