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EB-1B (Outstanding Professor or Researcher)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(EB-1)类别,面向在某一学术领域具有“国际认可的杰出成就”的教授或研究人员。与 EB-1A 不同,EB-1B 需要美国雇主为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(I-140),申请人不能自行递交。常见适用场景:高校终身教职/准终身教职(tenured/tenure-track)岗位,或研究机构/企业提供的“长期(permanent)研究岗位”。
EB-1B主要看三件事:
•有合格雇主+合格岗位:必须有美国雇主提供长期岗位并愿意担保。
•有足够的教学/研究经历:通常需要至少3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(部分博士阶段经历在满足条件时可计入,视个案而定)。
•有“国际认可”的证据:需满足6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2项。
1、雇主与岗位要求:
•高校/高等教育机构:需提供终身教职(tenured)或准终身教职(tenure-track)的教学岗位,或同等长期研究岗位。
•私人雇主(企业/研究机构):提供长期研究岗位;并需证明该单位在相关领域有“可证明的成就”,且至少雇佣3名全职研究人员。
2、6项证据标准(满足任意2项即可):
•获得过重要奖项:因学术成就获得国内/国际的重要奖项或荣誉。
•协会会员:加入的协会对会员有“杰出成就”门槛。
•媒体/专业出版物报道:有关于你及成就的专业报道。
•担任评审:做过审稿人、评委、评审专家等。
•原创性贡献:做出重要原创贡献并对本领域产生影响。
•学术作品:在专业期刊/主要媒体发表论文、著作或重要文章。

雇主出具岗位与支持文件:明确岗位性质(长期/tenure/tenure-track等),并准备雇主资质证明(尤其是私人雇主)
准备证据材料:整理满足“6 选 2”的证据,并准备教学/研究经历证明等
雇主递交 I-140:由美国雇主向 USCIS 递交 I-140(EB-1B)
申请加急审理:符合条件时可递交 I-907 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
等待名额与办理绿卡:I-140 获批后,如签证名额可用,可在美国境内递交 I-485 调整身份,或在境外走 NVC/领事程序(DS-260)完成移民
获批领卡:完成最终程序后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(绿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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